公告通知
招标通知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装饰分包工程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22 阅读次数:848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装饰分包工程 招标公告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现就装饰分包工程线下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装饰分包工程,详见招标清单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项目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日新村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5280.00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本次采购招标采用线下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在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www.clj.cn。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五、招投标时间节点(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至2022年9月28日9:00;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00; (三)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9:00; (四)标书费售价:人民币 0.00元/套。 六、缴费注意事项标书费缴纳:无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整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格式编制(签字盖章完整)。
八、其他事项若对招标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13980174587,联系人:高鹏。 九、声明本招标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2022年9月22日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 装饰工程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2022 年9月
招标概况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1本次采购招标系根据招标人的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 需求而进行。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予以明确。 1.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1.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1.4分包单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计量单位价格,即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增值税金单独计取。 1.5验收方式:施工完成后,由分包方向发包人申请竣工验收,发包人根据相关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根据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 1.6分包方须向发包方提供所供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附件;按国家规定应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结算。 1.7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得修改。 1.8投标人应完全知悉本次招标要求,自愿做出投标行为,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充分注意:投标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在评标时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清单;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1.2以上材料原件经扫描后,其扫描件或影像件均以投标文件附件的方式上传至华西云采平台。 2.2投标文件要求 2.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对其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不得留白并须加盖公章。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编制完成和提交投标文件。 2.2.3以投标人盖章提交的报价清单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3.1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概况表。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超过此时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 标 4.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地点:同招标概况表(以“华西云采”平台的系统时间为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专人(即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答疑、解释和说明,该专人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评 标 5.1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 5人及以上单数人组成。 5.2评标原则与评标步骤 5.2.1采用经济评标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小组按以下步骤进行评标: (1)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并在评标专家评审意见表上填写各自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投票决议,根据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形成定标报告,并推荐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组长签署定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并在华西云采平台(http://www.hxyc.com.cn)首页公示。 (4)评标办法 1、经济标评定,分值“100” 1.1评标小组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进行评定,评标专家将按下列方法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 1.2评分标准: 采用经济评标法,即经综合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5.3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有权选择不再进行招标。 5.4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5.5招标过程中,当某个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差时,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称为废标。 5.6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六、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按以下执行: 6.1应在发布中标公示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二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履行第6.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6.3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三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履行第6.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装饰工程 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编 号:
装饰装修工程 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分包人(全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就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现将 装饰装工程 分包给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工程地点: 经开区松垭镇 分包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含设计变更)中的一切内容(含对应范围的图纸深化),及竣工验收全套资料收集整理及工程质量检测、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相关工作
二、分包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2 种计价方式确定。 1、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范围是: / ; 2、可调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范围是: 含完成分包内容所需相关机械、人工、运输、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增值税税金、利润、检测、试验、验收等一切费用 ;总价调整情况为: 根据发包人与承包人最终审计结算总价中本分包工程对应施工内容的结算总价下浮5%,扣除承包人提供材料对应货款(商砼、砂浆材料由承包人提供,消耗量超过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量的部分,由分包人自行承担)调价公式:承包人最终审计结算总价中本分包工程对应施工内容的结算总价×(1-5%)-承包人提供材料对应货款=最终合同执行价 。 3、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作调整;固定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复检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4、可调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价格可予调整的情况为: /
以上计价方式,报价清单均作为合同有效附件。 工程计量(计算规则): 按实计量,本分包工程不包含基层施工。 。
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表 金额:元
分包合同价款含税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分包价款总额已包括按照规范及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税金,税率为 9%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税率有变化,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之日起从其新规定, 不再另行对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结合本合同招标时的相关条件及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行业通行交易习惯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工程预付款金额与支付时间: /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方式和时间: 1、每月15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报送本月产值,交承包人审核;审核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审核金额的60%;2、总包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支付至暂结金额的80%(无息);3、分包人与承包人办理完最终结算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7%(无息);4、余最终结算金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两年,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5、每次付款前,分包人应开具合格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分包人原因未及时提供资料的,付款时间相应延后。 1、甲方以R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 等方式支付,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单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工程款支付至分包人银行基本账户。分包人收款前应向承包人出具和结算金额及内容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承包人有权拒付。 分包人违约时,承包人可按违约处罚条款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由乙方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甲方按集采平台工作流程及工作时限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22 年 10 月 23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3 天。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无 未按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结算时按照每逾期一日便扣减100,000.00元的标准办理结算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承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1 日内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检查与验收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 分包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的违约责任: 责令整改,并视质量缺陷大小每次处以 1000.00 —100000.00 元违约金,若由承包人整改的,则按承包人发生费用的三倍的标准在结算总价中予以扣除。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执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五、安全施工、环境与职业健康 6.1本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双方约定为: 无事故,无伤亡。 6.2分包人应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并按相关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员。 6.3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分包人按照安全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 6.4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承担由于自身劳动保障措施不完备而造成事故的罚款和支持的费用。 6.5分包人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员接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入场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签字确认,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分包人完全负责。分包人须做到正确使用“安全三宝”,杜绝伤亡事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分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含经济赔偿等)。分包人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违章作业,经教育仍不改正,则按违规人次予以 100 元/人次违约金,多次违规当事人将被请出施工现场。 6.6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与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方三体系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承担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破坏及人员伤害责任和财产损失。 6.7分包人遵守承包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接受承包人《安全生产处罚制度》的处罚。 6.8未达到安全管理目标的违约责任: 扣除结算总价10% 六、文明施工 分包人须执行现行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做到工完场清,按照 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分级管理标准》(2021版)中的B 级标准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并长期保持,达不到规定要求按照以下方式处罚: 扣除结算总价10% 。
七、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按照合同金额暂定价款 2 %计取,即 323,130.84 元。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暂定价款内。 承包人按照规定计提安全文明生产费用拨付给分包人,分包人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费用明细:(根据工程实际列出安全生产费用明细表,以附表作为合同附件)
八、分包队伍工人管理 分包人须按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作业人员由分包人负责体检,并保证其身体健康,无病史,年满18--55周岁之内,具备有效身份证。如果分包人违反用工制度而发生人员疾病、伤残、伤亡事故,由分包人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引发的劳动争议。 分包人的人员进场后,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花名册一式 壹 份及有效身份证,服从承包人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分包人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按相关规定为其人员在当地购买各种综合社会保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分包人负责。 分包人必须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时足额支付给本工程的相关劳务人员,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对分包人劳务费的实际支付有监督权,必要时可按照程序代为支付。
九、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人供应之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总包合同就分包工程约定的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由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及要求:
十、组成分包合同包括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技术文件; 6、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十一、承包人的工作 项目经理姓名: 任涛 ,职称: 工程师 ,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 ,联系方式: 13908078482 。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2日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开工前2日 ;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开工前1日 。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十二、分包人的工作 1、分包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分包方驻工地代表(现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质安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分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若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承包人,否则承包人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均视为送达分包人。 2、分包人代表权限: (1)分包人授权其驻工地代表行使分包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权利,且可与甲方签订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并承担分包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的所有义务。 (2)分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方驻工地代表签字后,送交承包方驻工地代表,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以承包方驻工地代表或其授权的具体管理人员的意见执行。 (3)分包方驻工地代表按承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4)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向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请假离开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书面委托分包方驻工地临时代表,委托内容包括分包方驻工地临时代表姓名、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事项。 (5)分包方驻工地代表需要换人时,应先征得承包方同意,否则每发生一人/次向承包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后任继续履行前任应履行的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有关的承诺。 3、分包人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开工前2日 ; 4、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2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开工前2日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1日 。 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开工前2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分包人承担 6、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承包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分包人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全部法律责任。 7、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 分包人承担 。 8、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教育,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分包人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地区施工时,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 分包人 承担。 10、分包人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承担,费用自理。 11、为保证质量、安全、工期等责任目标的实现,分包人必须派专业负责人专门协调各工种配合,并设专职质安员对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并及时向项目质安人员提供自检资料、安全活动记录等资料,配合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专项检查评定。 12、分包人施工前应核查现场,同时保证现场所用材料的规格、质量与承包人要求相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分包人承担该费用。分包人进场材料按照承包人要求堆放,进场的机械及用电设备要符合承包人要求,否则承包人有权利对分包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分包人更换至满足要求为止。 13、分包人在运输和卸车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分包人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卸车时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14、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15、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有关指令和决定。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为: 视情节严重支付违约金(1000.00-20000.00 元/次)或终止本合同。 1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并承担由此造成承包人的相应工期和损失赔偿。 17、分包人必须具备并提供施工资质、技术及相关资料,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资料;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规范)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分包人 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18、分包人人员在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类保费由分包人负责;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疾病由分包人负责并承担其经济损失,其它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分包人若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项目部有权予以处罚,分包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19、分包人应遵守承包人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服从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及公司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20、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分包人提供办公室及住宿,分包人人员不得在建建筑物内居住。分包人工人住宿应服从承包人的统一分配,并无条件服从承包人对住宿区的管理,做好文明标化工作;否则,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分包人整改至满足承包人要求为止。承包人收取现场工人宿舍 / 元/间•月的管理费,生活设施等由分包人自行添置。 21、分包人不应作出有损承包人企业形象及信誉的行为(承包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否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立即整改。若分包人责任心不强,超过期限仍达不到承包人整改要求,承包人有权终止工程分包合同,并责令分包人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将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场;由此造成的承包人企业形象、信誉、工期等方面损失,由分包人负责,分包人以完成的工程分包款作为赔偿。 22、如分包人在施工中达不到承包人要求(如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综合管理、劳务管理等方面),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更换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负责。 23、分包人未履行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24、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 十三、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诺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四、竣工验收及结算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交结算资料时提供 。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肆 份。 分包工程完工、承包人收到完整的竣工资料后 3 日内,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 7 日内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结算书,承包人收到结算书后 / 日内与分包人完成结算核对。完工后 / 日内分包人未提交分包结算,承包人将按照实际情况计算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并据此结算,分包方应签字认可。
十五、质量保修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 2 年;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分包结算金额的 3 %,在办理分包决算时承包人扣留,期满后无息退还。在保修期内,因分包人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缺陷,分包人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并在接到承包人维修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否则,承包人有权另行处理,费用在分包人保修金内扣除; 如维修费用超出分包人预留的保修金,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追索(维修费用金额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为准)。 十六、工程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商业团体人身意外险、工伤保险 十七、争议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成都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鉴于甲方为重合同守诚信的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如若合同主体对合同履行产生争议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的,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的银行账户、资产进行查封冻结。若乙方执意采取保全措施,则应当以保全裁定书载明金额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之差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若甲方提供相应资产担保的,乙方应当无条件向法院/仲裁委申请解除对甲方的保全措施,否则应当以保全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十八、分包合同解除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十九、转包与再分包 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 20 %。 经承包人同意,分包人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分包人应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进度等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二十、其他违约责任
/ 2、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 分包人需保证供应的服务内容(材料、技术、施工工艺等)不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凡因涉及此项内容给承包人、工程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均由分包人承担,且必须承担承包人维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分包人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先行垫付的工资、诉讼费、律师费、行政罚款等由分包人承担,并承担 200,000.00 的违约金。 3、双方任何一方拟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确认书,否则单方转让的债权无效。为此,履约方实现债权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等)均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方承担。 二十一、合同的生效、终止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 ; 本合同双方约定_双方签字盖章_后生效。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 页,一式 柒 份,其中,承包人 伍 份,分包人 贰 份。甲方招标时的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承诺书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补充条款:1.分包人应加强管理,分包人人员不得以承包人项目及公司名义借款,若出现此类情况,产生的债务与承包人无关,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分包人承担;若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须接受承包人就损失部分的追偿,并支付承包人违约金作为违约处罚,违约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 20 %。 2.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暂定价款内,不再单独计算支付。3.分包人提供全套竣工结算资料,资料漏项产生的审减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并赔偿承包人相关损失。4.分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选用材料,或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意后选用相同档次的品牌,且所使用的材料为该品牌的优等、优质产品。
二十四、签订合同时提供的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附件二:乙方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 附件三: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等资料 附件四: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文明费用明细表 附件六:供方承诺书
承 包 人:(公章)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分 包 人:(公章)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新华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51001870836050850941 帐 号: 联行号: 105651000604 联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199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三章 投标格式文件 一、投标函 致: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1、投标人已详细、全面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已知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将依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全面履行合同。招标需求计划作为报价参考,具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3、投标人承诺:已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并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若投标人中标,将完全接受依该各合同文本条款签订相关合同。 上述行为中,投标人出具或提交的各类文件,其内容及相关签名盖章,均具有真实性,投标人均予认可。若有任何争议,依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