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招标通知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木枋材料采购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01 阅读次数:608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木枋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现就木枋材料采购线下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木枋材料,详见招标清单 木枋要求几何尺寸方正,材料无缺陷;材料状况完好。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项目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日新村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25280.00 ㎡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方式本次采购招标采用线下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并在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网址为:www.clj.cn。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招投标时间节点(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8月1日15:00至2022年8月6日15:00; (二)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6日15:00; (三)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2022 年 8 月6日15:00; (四)标书费售价:人民币 0.00元/套。 六、缴费注意事项标书费缴纳:无标书费 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整纸质投标文件到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格式编制(签字盖章完整)。
八、其他事项若对招标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13980174587,联系人:高鹏。 九、声明本招标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2022年08月01日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木枋材料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招标概况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1本次采购招标系根据招标人的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项目 需求而进行。中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予以明确。 1.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并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招标文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1.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即表明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 1.4材料单价是指:标的物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价格,即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装车费、运输费、仓储费、卸车费、保险费、增值税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1.5交付方式:由卖方将货物直接送抵买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码放整齐,货物交与买方指定人。收货后买方和卖方指定人分别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供货量,卖方凭收货单与买方结算。 1.6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所供材料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附件;按国家规定应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结算。 1.7投标人如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得修改。 1.8投标人应完全知悉本次招标要求,自愿做出投标行为,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充分注意:投标文件应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在评标时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报价清单; (3)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1.2以上材料原件经扫描后,其扫描件或影像件均以投标文件附件的方式上传至善建云平台。 2.2投标文件要求 2.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报,对其中需要填写的内容不得留白并须加盖公章。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线下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2.2.3招标人不接受除线上投标之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2.2.4投标人电子报价单与盖章后上传的报价清单不一致时,以盖章上传的报价清单为准。 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善建云平台编制投标文件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无法进行投标。 2.3.1投标保证金金额同招标概况表。 2.3.2缴纳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使用对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3.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及骗取中标等行为或中标公示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列入华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3.1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概况表。 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超过此时间,投标人无法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四、开 标 4.1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及地点:同招标概况表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专人(即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答疑、解释和说明,该专人应保持通讯畅通。 五、评 标 5.1评标小组的组成 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 5人及以上单数人组成。 5.2评标原则与评标步骤 5.2.1采用经济评标法进行评标的,评标小组按以下步骤进行评标: (1)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标准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并在评标专家评审意见表上填写各自的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投票决议,根据评审价由低到高排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形成定标报告,并推荐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3)评标小组组长签署定标报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5.4招标过程中,当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称为招标终止;招标人可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有权选择不再进行招标。 5.5招标过程中,当投标人不足三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时,称为流标,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5.6招标过程中,当某个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差时,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称为废标。 5.7招标人无需对评标过程及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 六、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按以下执行: 6.1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次日内通过善建云线上平台将《中标通知书》发给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应在善建云平台发布中标公示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二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布公示。第二中标候选人履行第6.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6.3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拒不签订合同或书面表示放弃此次中标,招标人将函询且第三中标候选人是否愿意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同等条件履约,若第三中标候选人书面承诺接受第一中标候选人同等价格和同等条件履约,则招标人确定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布公示。第三中标候选人履行第6.1款规定后,招标人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材料采购合同
甲方: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其施工建设的 “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 ”项目向乙方采购 木枋 材料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医健康城方舱隔离点 2、工程地点: 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村 3、暂定合同总价(不含税): 元(大写: ); 暂定合同总价(含增值税率 % ): 元(大写: );(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税率有变化,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实施之日起从其新规定, 不再另行对新税率签订补充协议) 结算价=实际供货量×合同单价(不含税)+ 税金 二、合同标的 1、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单位:元);
2、固定单价:为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的价格。固定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除税金以外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卸车费、管理费、配合费、检测费、利润等所有费用。此单价 □随 R不随 市场的涨(或跌)而调整。调价公式为: / 注:以上材料的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发货单据为准。 3、质量要求 (1)乙方确保所供货物标识规范,提供真实有效的满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质量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批货款;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对可燃或易燃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其化学成分和燃烧性能指标和安全使用说明。对有毒有害和防火要求的货物,应书面告知甲方贮存与运输注意事项。 (3)需提供样(板)品的装修材料,乙方应满足甲方有关进度、质量的要求,批量提供的货物均按甲乙双方以及业主共同封样比对验收为准。 (4)乙方负责货物安装的,必须提供满足甲方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专业工人需用计划,并配备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5)乙方对所提供货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6)其他要求: 1、木枋:要求木枋几何尺寸方正,无豁皮、弯曲、裂痕、裂口等缺陷;2、木枋下锯尺寸与实际到场材料不允许偏差,足尺;3、材料下车后现场验收其完好状况,若因出厂、运输、上下车造成损坏,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否则对该部分材料可不予接收认可。 三、货物交付及计量 1、合理损耗及计算标准: 按到场完好数量签收,木枋按下锯尺寸计量。
姓名: 陈国平 (身份证号码 510702196605070510 联系方式 15281118924 )在乙方供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以上货物送到甲方工程项目现场或书面指定地点。 4、运输要求、费用负担及供应期限 (1)运输及装卸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招标文件中有特别约定的,参照招标文件条款) (2)货物的包装要求: 整捆打包完整,零散数量无损坏。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之日起 2 日内,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品牌等组织供货。 (4)若由于甲方变更订货内容或所提规格型号不准确,所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乙方必须达到甲方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具体如下: 1、确保所有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 2、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 3、装卸、搬运、码放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4、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清洗后退场。 5、运送砂、石、水泥、白灰等散装颗粒或粉尘物资,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进入现场时覆盖或包装良好,防止遗洒。 6、运送油漆、粘接剂等化学产品进入现场时,产品包装、标识完好,防止遗洒、渗漏。 7、运送易损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材料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破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防止环境造成污染和资源浪费。例如运送易燃材料进场时配备消防器材。 8、对于超长超高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9、其他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满足甲方三体系要求,运输及上下货人员进入现场应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人员未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五、检验标准、方法 1、货物数量由甲方授权代表验收后在乙方的供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2、货物质量由甲方授权代表检查确认货物到现场后的标识、标牌、外观质量、随货同行的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完整齐全。 3、按国家、行业规定和第三方(建设单位)要求应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结算。 六、结算方式、时间 1、货款均以R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 等方式支付,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单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生效后,乙方货到工地,经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初验收合格后收货。 (1)送货单: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的签字仅对当时进场材料的数量确认。 (2)送货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R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且开具的发票与合同中的材料品牌、名称、品种、单价相一致,数量、金额与送货结算单一致。 3、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结合本合同招标时的相关条件及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按照行业通行交易习惯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按照该项目总承包合同中实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支付。 £(2)甲乙双方于 / 办理结算,甲方于结算后 / 个工作日付至已送货款的 / %支付给乙方;留货款的 /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的违约金一次性无息退付。 R(3)其他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15日办理当期结算(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办理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30%;2、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70%(无息);3、春节(2023年1月21日)前无息付清剩余货款;4、每次办理结算前,乙方需及时提供合格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时间相应延后。 4、质保要求: / 5、质保金、货款不计利息。 6、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部分,需签定补充协议。否则乙方超过部分的送货甲方不予认可,送货单视为无效凭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就合同逾期未付部分款项,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利息(LPR)。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甲方质量要求所供货物,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退还甲方所订货物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的品牌、型号或质量等不符合施工图及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进行免费更换,更换期限不得超过二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损失;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 如乙方所有货物发生媒体曝光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赔偿甲方信誉损失费人民币50000元。 乙方所供货物数量、质量如有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生一次,除该批次货物不计取任何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0元的违约金。 (2)乙方须保证货物按甲方要求的到货、补货期限内如约到场。若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供货或补、换货,逾期期间乙方应按5000-10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按结算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如乙方未按时供货影响甲方工期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组织调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若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超过甲方要求,由乙方自行保管运回,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拟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确认书,否则单方转让的债权无效。为此,履约方实现债权的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等)均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一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争议解决、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二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告之对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付未付款项超过总供货金额的50%时且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方能行使合同解除权。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开庭地点:成都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3、鉴于甲方为重合同守诚信的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如若合同主体对合同履行产生争议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的,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的银行账户、资产进行查封冻结。若乙方执意采取保全措施,则应当以保全裁定书载明金额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之差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若甲方提供相应资产担保的,乙方应当无条件向法院/仲裁委申请解除对甲方的保全措施,否则应当以保全金额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4、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共 页,一式 柒 份,甲方执 伍 份,乙方执 贰 份,甲方招标时的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承诺书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及产品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十、签订合同时提供的附件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附件二:乙方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材料负责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 附件三: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等资料 附件四:要素采购供方承诺书 附件五: /
甲方:(盖章)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地址: 成都市星辉中路16号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华支行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51001870836050850941 开户银行: 联行号:105651000604 银行账号: 联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199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格式文件 一、投标函 致: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1、投标人已详细、全面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已知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承诺:如投标人中标,将依相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全面履行合同。招标需求计划作为报价参考,具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3、投标人承诺:已阅读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并充分理解其中的含义。若投标人中标,将完全接受依该各合同文本条款签订相关合同。 4、投标人承诺接受线下爱投标。 投标人出具或提交的各类文件,其内容及相关签名盖章,均具有真实性,投标人均予认可。若有任何争议,依贵公司的解释与主张执行,投标人放弃任何抗辩权,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清单投标人(盖章):
注:1、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15日办理当期结算(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办理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30%;2、供货完成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70%(无息);3、春节(2023年1月21日)前无息付清剩余货款;4、每次办理结算前,乙方需及时提供合格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时间相应延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无”
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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