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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天越(涪城区涪城路1-11号旧城改造项目) 施工图设计比选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7-04 阅读次数:2853
滨江天越(涪城区涪城路1-11号旧城改造项目) 施工图设计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滨江天越(涪城区涪城路1-11号旧城改造项目)初设和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地址:涪城区涪城路 三、比选人名称:四川陆建吉泰置业有限公司 四、项目规模(和/或标准):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路1-11号,用地面积1059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688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860平方米。地下3层,地上4-30层(已施工地下室约10100㎡)。 五、比选内容:本项目通过比选报价A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承担滨江天越(涪城区涪城路1-11号旧城改造项目)初设和施工图设计。 服务内容如下:设计服务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 1、初步设计阶。 2、施工图设计阶段。 3、配合报规方案及各专业设计单位工作。 六、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公司; 2、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⑴、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⑵、比选人未按比选公告规定比选,比选文件视为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比选人存档备查,比选人将对比选申请人资料予以保密;⑶、比选文件内容须加盖公章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同时封套列明: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地址、比选日期; 七、比选文件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报价函(报价应为含税报价); 4、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乙方对现场服务的承诺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比选文件时间:2019年7月9日17点之前。 九、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9点30分 十、中标通知: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37号,四川陆建吉泰置业有限公司三楼综合部 联系人:晏明静 联系人电话:13398395579 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比选申请人拒签合同将取消中选资格。
四川陆建吉泰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2019年7月3日
比选文件格式 一、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比选公告及其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理解并严格遵守比选公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本次活动。我们将遵照项目要求,愿以元/㎡报价及计划工期个日历天。承担本次项目初设和施工图设计并承诺按合同条件、设计规范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完全按照比选人通过比选公告、工程图纸、发包价清单、合同样本提出的要约及价格签订正式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本申请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参加比选时所派的委托代理人和提供的申请材料全部符合比选公告要求,并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以上为我方参加比选的申请,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无条件接受半年内四川省范围内市场禁入处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比选申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四、服务承诺函
(格式自拟)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五、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企业资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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